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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大气办公开约谈14个县(市、区) 党委主要负责人

发布时间:2019-03-22 16:30:09来源:河北生态环境发布编辑: lijiancai
内容简介:河北省大气办公开约谈14个县(市、区) 党委主要负责人

近日,河北省大气办对未完成2018年度空气质量改善目标、PM2.5年均浓度或空气质量综合指数不降反升的唐县、顺平县、滦平县、保定市徐水区、唐山市丰润区、博野县、涿州市、曲阳县、涞水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涞源县、保定市满城区、安国市等14个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进行了公开约谈,省大气办主任、省生态环境厅厅长高建民出席并讲话。他强调,要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彻底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切实增强打好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的政治自觉、思想自觉、行动自觉,确保完成秋冬季和全年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目标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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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指出,经过全省上下共同努力,2018年全省大气环境质量明显改善,全省PM2.5平均浓度56微克/立方米,同比下降14%,全省平均优良天数208天,同比增加6天;重污染天数17天,同比减少12天,超额完成国家下达的各项目标任务。但是,唐县、顺平县、滦平县、博野县、曲阳县、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安国市等8个县(市、区)PM2.5年均浓度和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均不降反升, 保定市徐水区、唐山市丰润区、涿州市、涞水县、涞源县、保定市满城区等6个县(市match、区)PM2.5年均浓度不降反升。其中,唐县2018年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同比不降反升12.86%、7.79%,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中均为倒数第一;顺平县2018年PM2.5平均浓度、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分别同比不降反升10.45%、6.60%,均为全省倒数第二;滦平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不降反升3.76%,在全省排名倒数第三;保定市徐水区PM2.5平均浓度同比不降反升8.96%,排名倒数第三。

会议指出,被约谈的县(市、区)中不少在2018-2019年秋冬季(2018年10月-2019年2月)的空气质量状况也不容乐观。保定市清苑区、顺平县、望都县、博野县、唐县空气质量综合指数同比改善率在全省各县(市、区)排名依次为倒数前五;PM2.5平均浓度同比改善率全省排名后五位中,保定市清苑区、望都县、博野县、唐县在列。

会议指出,空气质量恶化的地方,不同程度存在党委、政府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重视不够,大气污染综合治理的责任落实不到位,环境管理粗放,大气污染治理作为一项头等大事、民生工程、政治任务还没有落地。对重点领域存在的问题抓得不紧,研究得不透,“党政同责、一岗双责”落实不到位,治污责任的压力传导不到位、责任追究不到位,没有解决“最后一公里”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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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议要求,要遵循省委、省政府大气污染综合治理“1+18”政策体系,坚持目标导向、质量导向、问题导向,突出靶向施策和精准施治。要正视存在问题,严格排查整改,坚决杜绝虚假整改、敷衍整改、表面整改。要找准重点难点,实化工作举措,加快推进治理任务,着力解决重点问题,狠抓重污染天气应对。要突出督政查企,严格监管执法,同时保护好守法企业的合法利益,在社会上形成企业自觉守法、主动治污、主动减排的良好氛围。

会议要求,要坚决压实责任,狠抓工作落实。党委、政府要严格落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主体责任,特别是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要把大气污染治理纳入重要议事日程,既要当好“指挥员”,又要当好“战斗员”,把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作为“一把手”工程,亲自抓、负总责,靠前指挥,深入基层一线,带头挑最重的担子、啃最硬的骨头,推进各项工作落实落细。要坚决遏制空气质量综合指数或PM2.5平均浓度不降反升,把责任压力传导下去,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格局,用蓝天指数检验治理成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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约谈会上,14个县(市、区)党委主要负责同志均作了表态发言和整改承诺,表示坚决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诚恳接受约谈,正视问题、提高站位,痛定思痛、深刻剖析,全面整改、压实责任,举一反三、标本兼治,切实扭转落后被动局面,坚决打赢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战。

省生态环境厅第二、三、四环境监察专员办主要负责同志,保定、承德、唐山市大气办(生态环境局)主要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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