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开展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行动
近日,记者从河北省生态环境厅获悉,为坚定不移推进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河北省将3月份作为“大气污染防治攻坚月”,统筹省、市、县生态环境力量,抽调3000余名骨干人员,按督查、执法、巡查三方面混合编成359个行动组,赴各地开展大气污染综合治理专项督查、巡查和大气环境执法专项行动。
根据专家研判,3月份河北省冷空气次数较常年同期偏少,强度偏弱,污染物扩散条件较差,3月中下旬形势更为严峻,为大气污染综合治理带来很大压力。
坚决打赢蓝天保卫战,攻坚月行动中,河北省以8个大气污染传输通道城市为重点,采取督查、执法、巡查相结合的方式,严督深查,合力攻坚,确保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目标任务圆满完成。
据介绍,专项督查组重点检查县(市、区)大气污染防治安排部署、治理措施、管控措施等落实情况。以传输通道城市清洁取暖改造区、工业聚集区、空气质量恶化突出的县(市、区)为重点,入乡进村查企督政,重点督查散煤管控、工业企业达标排放、高架源管控、机动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防治、扬尘污染治理、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管理、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错峰生产等情况。
为强化执法,河北省成立了44个省级现场执法组、129个市级交叉执法组、6个监测组、1个无人机飞检组,聚焦重点区域、重点行业、重点涉气企业,以错峰生产、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减排措施落实情况、秋冬季攻坚方案落实情况作为重中之重,采取交叉执法、巡回执法、机动执法、突击执法、夜间执法等措施,开展“零点行动”,做到全覆盖、无死角。对无环保手续、无证排污、拒不执行重污染天气应急减排措施、重污染天气期间超标排放、污染防治设施缺失或不正常运行等环境违法行为,坚决采取关停(查封)措施,对各类涉气环境违法行为依法严查重处。
同时,河北省生态环境厅成立11个巡查督导组,对专项督查和执法检查进行巡查督导,对各级党委政府落实大气污染防治部署、突出环境问题整改情况进行抽查复查,对相关问题提出问责建议或追责问责。
此次行动实行日统计、日报送制度,各组将发现的突出问题线索,移交至市、县政府以及相关环境监察专员办。各专员办将对环境问题突出的责任单位、责任人提出问责建议,同时追究当地党委、政府责任。
截至3月8日,河北全省生态环境系统累计出动人员8550人次,检查企业(点位)8425家,发现问题1818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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