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21日起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
从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获悉,自21日8时起,将重污染天气Ⅱ级(橙色)应急响应升级为Ι级(红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这也是该邯郸市2019年首次启动重污染天气红色应急响应。
通知表示,经邯郸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预计2月21日—2月28日,该市扩散条件持续转差,空气质量处于中度至重度污染水平。
全市钢铁、焦化、电力、砖瓦窑企业要在认真落实错峰生产措施的基础上,继续严格执行《关于强化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措施的紧急通知》(〔2019〕5号)。其他涉气企业要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8〕88号)执行重污染天气Ⅰ级(红色)应急响应减排措施(水泥企业承担民生工程的窑磨一体机除外)。
所有错峰生产企业在严格执行《邯郸市2018-2019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错时运输工作差别化管控实施方案》(邯气领办〔2018〕276号)的基础上,物料运输车辆再压减50%。各级交通运输、公安交警部门负责督导落实。
周一至周五,市主城区、各县(市、区)城区继续执行机动车常态化限行措施,即:周一至周五,分别限行尾号为1和6、2和7、3和8、4和9、5和0。
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内,柴油农用车、拖拉机、建筑垃圾运输车、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和其它重型载货车辆、工程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和取得通行证的除外)禁止上路行驶。
强化烟花爆竹、垃圾、秸秆、荒草禁放禁燃管控。主城区及通道县(市、区)全面排查区域内燃放情况,发现露天焚烧问题,要高限处罚,严肃追责。
切实加强建筑施工、城市及周边、城市道路、料堆场、公路、露天矿山等扬尘管控,要把城市及周边裸土、裸地作为重点,通过苫盖、绿化等措施,严防起尘。科学合理安排城市道路湿扫抑尘作业。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合理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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