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市积极应对2019年1月11日-1月15日重污染天气过程

发布时间:2019-01-16 11:57:00来源:济南市环境保护局编辑: qiangwenjing
内容简介:济南市积极应对2019年1月11日-1月15日重污染天气过程

按照国家区域应急联动部署和省生态环境厅要求,根据济南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我市(济南市,下同)于1月10日17时发布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于1月10日24时启动Ⅱ级应急响应。根据济南市环保部门与气象部门联合会商结果,我市自1月15日9时30分起,解除重污染天气橙色预警并终止Ⅱ级应急响应。

接到预警通知后,各区县立即行动,自2019年1月11日起,迅速开展重污染天气应急督查、巡查工作,督促落实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全市环保、城管执法、城乡建设等部门对全市重污染天气应急应对工作展开现场督查,确保各项措施落到实处。

应急响应期间,全市限产企业763家,停产企业571家,停工工地516个。全市环保系统共出动执法人员及网格员累计3157人次,检查、巡查企业5053家次,工地2624家次。全市城管执法部门共出动执法人员1169人,执法车辆223台,检查工地475处。全市城乡建设部门共出动2245人次,检查建设工程项目2372个次。全市交通运输部门共出动568人,检查交通施工项目183个次。市国土资源部门共出动171人次,车辆52台,对停止作业的非煤矿山露天开采企业、矿石破碎企业(设施)、破损山体治理项目、偷采、盗采易发的重点区域进行24小时巡查。市城乡水务局、林业和城乡绿化局、城市更新局加强对水利工程、园林绿化工程、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项目的督导检查。全市交警部门出动警力5442人次,查处闯限行重型柴油货车73起,查处逾期未检验重型柴油货车1起,大货车、渣土车交通违法770起,其他违法重型柴油货车302辆,处理处罚机动车57辆,暂扣散装货物不覆盖篷布3辆。

本次重污染天气过程应对期间,正值济南、莱芜两市行政区划合并,两市重污染天气应急管理工作人员坚守岗位、履职尽责,强化责任担当,工作无缝衔接,圆满完成本轮重污染天气的应对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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