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太原出台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
山西省太原市委、市政府办公厅日前印发《太原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行动方案》)。《行动方案》提出,今年10月1日至明年3月31日,太原市区细颗粒物(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2.5%,重度及以上污染天数持续改善。
高排放行业错峰生产 不再搞“一刀切”
与去年相比,今年太原市《行动方案》针对钢铁、建材、焦化、铸造、有色、化工等高排放行业,取消了统一的限停产比例,而是因地制宜推进工业企业错峰生产,实行差别化错峰生产,避免简单化、绝对化、“一刀切”。
太原市环保部门负责人介绍,对这些高排放行业,太原市将采取主要污染物排放标准、排放总量双控制的方式,实施采暖期错峰生产。将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
值得关注的是,在严控“两高”行业产能方面,太原市态度十分明确: 12月底前,要首先淘汰市区及周边炭化室高度在4.3米及以下、运行寿命超过10年的焦炉,力争在年底前淘汰一批。同时,提出加强对工业窑炉的排查,并建立详细的管理清单。11月1日起,未列入管理清单中的工业炉窑,一经发现,立即纳入秋冬季错峰生产方案,实施停产。
运输结构调整和营运车厢 结构升级大提速
据了解,目前太原市机动车保有量已突破150万辆,机动车尾气污染已成为影响秋冬季太原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的重要因素之一。
为此,《行动方案》明确,首先要制定运输结构调整三年行动方案,提出大宗货物、集装箱及中长距离货物运输“公(路)转铁(路)”、绿色货运枢纽建设实施计划,明确运输结构调整目标,加快钢铁、电解铝、电力、焦化等重点企业铁路专用线建设。其中,12月底前,太钢焦煤铁路运输比例达到100%,电煤和喷煤具备100%铁路运输能力,全厂原料、燃料铁路运输比例达到80%以上;太原第二热电厂原料煤具备100%铁路运输能力。
其次,要制定营运车辆结构升级三年行动方案,确保2020年城市建成区邮政、通勤、轻型物流配送车辆中新能源和国六排放标准清洁能源汽车的比例达到80%。
再次,要制定2020年底前建成区公交、环卫、出租车辆全部更换为新能源汽车实施方案。加快淘汰国三及以下排放标准的营运中重型柴油货车、采用稀薄燃烧技术或“油改气”的老旧燃气车辆。
建筑工地施工严格落实 “六个百分之百”要求
秋冬季是建筑施工工地实施土石方作业的关键期,也是重污染天气的高发期。
为此,《行动方案》明确,重污染天气预警和采暖季期间,在严格落实建筑工地施工扬尘治理“六个百分之百”要求的前提下,对确实无法停工的土石方作业和房屋拆迁作业,经市政府批准同意后才可正常施工。
同时,符合现行产业政策,审批手续齐全,污染防治设施健全且运行正常、污染物能够实现稳定达标排放的砂石、商品砼等主要建筑施工原材料生产企业,可根据实际情况在错峰生产工作方案中实行差别化管理,不搞“一刀切”式停工措施,保证砂石、商品砼等主要建筑材料供应,确保转型项目、重点项目、地铁项目和重大民生工程建设需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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