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正式出台
日前,《邯郸市2018—2019年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行动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正式出台,聚焦“煤 气 尘 绿”四个方面,提出十大项30小项重点任务,全力打好秋冬季大气污染综合治理攻坚战,推进全市环境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方案》提出,在巩固环境空气质量改善成果的基础上稳中求进,攻坚克难,持续改善,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实施散煤整治、产能和退城搬迁、“散乱污”企业清理整治、工业企业污染治理达标排放、扬尘污染综合治理、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打击黑加油站(点)、工业炉窑污染治理、VOCs综合治理等专项行动,科学制订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措施,加强区域联防联控,通过专项督察和执法、量化问责、考核排名等保障措施,确保秋冬季我市PM2.5平均浓度同比下降4.5%,达到97微克/立方米,力争下降5.5%,达到96微克/立方米,重污染天数同比减少2天。
实施散煤整治专项行动,包括有序推进清洁取暖和强化锅炉综合治理等两项内容。其中,在2018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散煤替代29.36万户,在气源电源未落实情况下,原有取暖设施不予拆除,在气源电源紧张时,合理调控,优先保障群众温暖过冬。加快推进燃气锅炉低氮燃烧改造,按期完成10台302蒸吨燃气锅炉改造任务。
实施去产能和退城搬迁专项行动,包括加快重污染企业退城搬迁和压减退出过剩产能等两项内容。按计划推进主城区及县城建成区重点污染企业退城搬迁。2018年全市压减炼铁产能151万吨,炼钢产能30万吨,淘汰燃煤机组26.8万千瓦,压减煤炭产能115万吨,淘汰焦化产能180万吨。
实施“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专项行动。2018年10月底前,全市完成新一轮“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工作。2019年1月起,对“散乱污”企业实行动态“清零”。发现一起,整治一起。
实施工业企业污染深度治理专项行动,包括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改造、开展工业企业无组织排放治理、实施园区污染综合治理、加强排污许可管理等4项内容。其中,全面推进钢铁、焦化行业超低排放改造,确保按期完成治理任务。实施生产环节无组织排放治理,2018年底前基本实现工业企业物料封闭储存、密闭输送、系统收集。
实施扬尘污染综合治理专项行动,包括严格施工和道路扬尘监管、深化露天矿山综合整治、严控秸秆垃圾露天焚烧等3项内容。其中,2018年10月底前,建立全市施工工地动态管理清单,严格执行“六个百分之百”,全部安装PM10在线监测和视频监控。进一步提高道路机械化清扫率,2018年12月底,市建成区主干道机械化清扫率达到100%。
同时,实施柴油货车和非道路移动机械污染治理专项行动、严厉打击黑加油站(点)和油品监管专项行动、工业炉窑污染治理专项行动、VOCs综合治理专项行动以及科学实施应急减排和错峰生产措施。
与去年相比,今年的方案有三个突出特点:
一是更加科学精准。方案提出严禁采取“一刀切”方式,在重点行业错峰生产和重污染天气应急管控措施上,实施精准化、差异化管理减排措施,以环境绩效评价得分科学制定企业限产限排管控措施;合理调整错峰时间,根据采暖期月度环境空气质量预测预报结果,适当缩短或延长错峰生产时间;适度授权,各县(市、区)可依据市方案,结合本区域实际,适度调整本地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
二是更加注重民生保障。方案对涉及居民供暖、协同处置城市垃圾或危险废物、扶贫易地搬迁等重大民生保障项目,要求在保障污染治理设施正常运行、污染物稳定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根据承担任务量核定最大允许生产负荷。同时严格审核把关,坚决杜绝以保障民生为由规避错峰生产。
三是坚持源头防治。方案明确把调整结构、转型升级作为治本之策,立足于产业结构、能源结构、运输结构和用地结构调整优化,综合施策,源头防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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