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夏回族自治区加快推进“散乱污”企业整治
发布时间:2018-10-25 14:44:33来源:布谷资讯编辑: yangtao
内容简介:宁夏回族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向5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散乱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对目前已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在今年年底阶段性清零。
宁夏回族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近日向5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下发《关于加快推进散乱污整治工作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要求各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对目前已排查出的“散乱污”企业在今年年底阶段性清零。
为打赢蓝天保卫战,深入实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宁夏回族自治区打赢蓝天保卫战三年行动计划(2018年~2020年)》把持续推进“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作为重点任务,要求实行拉网式排查和清单制、台账式、网格化管理;建立“散乱污”企业动态管理机制,坚决杜绝“散乱污”企业项目建设和已取缔“散乱污”企业异地转移、死灰复燃。
据了解,自治区“蓝天碧水绿色城乡”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早在今年5月就已印发了《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专项行动方案》,全区各地按照方案确定了“散乱污”项目1905个,其中关停取缔类899个,停产整治类816个,限期搬迁类190个。按行政区划分,银川市859个、石嘴山市668个、吴忠市89个、固原市135个、中卫市39个、宁东能源化工基地115个。
《通知》要求5市及宁东能源化工基地在前期排查的基础上,严格按照专项行动方案要求,实行整体整治并向社会公开相关信息,对于需依法依规关停取缔或整治后(关停取缔类)仍达不到要求的企业要做到“两断三清”。对于列入整合搬迁(限期搬迁类)至合规工业园区的企业,按照发展规模化、现代化产业的原则,依法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建设环保设施。列入升级改造(停产整治类)的企业,按照可持续发展和清洁生产要求,对污染治理设施全面提升改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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