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玉林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
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经自治区党委、政府批准,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玉林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10月12日,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对玉林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在玉林召开,督察组组长尹建国、副组长曹伯翔就做好督察工作分别作了讲话,玉林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黄海昆作了动员讲话,玉林市市长韦韬主持会议。
环境保护督察工作动员会会议现场
尹建国指出,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高度重视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将生态文明建设纳入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和“四个全面”战略布局。我们必须用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以解决突出环境问题、改善生态环境质量、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为重点,夯实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把生态环境保护各项工作落到实处,推动环境保护督察向纵深发展。
尹建国强调,2018年自治区环保督察就是聚焦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问题,推动被督察市党委、政府切实落实环境保护主体责任,举一反三,深入查找问题,加快问题整改。督察组将严格按照实事求是、客观公正、突出重点、点面结合的原则开展督察工作,聚焦“表面整改”“假装整改”“敷衍整改”等生态环保领域形式主义、官僚主义问题、“虚假整改”典型问题,紧盯整改不力问题,重点检查列入整改方案的重大生态环境问题以及查处、整改情况;聚焦转办信访件办理,紧盯地方落实生态环境保护党政同责、一岗双责、严肃责任追究情况;聚焦群众身边的环境违法问题,紧盯人民群众身边生态环境问题立行立改情况。玉林市各级党委、政府和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积极配合督察组工作,确保环境保护督察各项工作能够顺利完成。
曹伯翔在会上通报本次督察的具体安排。督察组将对南流江流域环境问题开展专项督察,对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大气污染防治、中央环保督察问题整改等开展督察。
黄海昆表示,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进驻玉林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充分体现了自治区党委、政府对玉林的高度重视和关心关怀,特别是对玉林推进中央环保督察及“回头看”问题整改落实情况的高度关注。黄海昆要求,要提高站位讲政治,以高度的政治自觉贯彻落实中央、自治区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决策部署,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要配合督察讲纪律,务必服从督察工作安排,务必畅通问题反映渠道,务必做好保障服务工作,全力支持服从自治区环保督察工作。要强化整改讲实效,坚定不移把南流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整治作为首要任务和头号工程来抓紧抓实,强力推进集中式饮用水水源地环境保护专项整治,深入开展大气污染防治“百日攻坚”行动,从严从实抓好自治区环保督察发现问题的整改,坚决扛起生态环境保护政治责任,推动玉林市生态文明建设迈上新台阶。
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全体成员,丘德奎、禤甲军、韦绍仕等玉林市四家班子领导参加会议。
动员会结束后,韦韬在汇报会上汇报了玉林市推进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工作情况。
根据安排,自治区第三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进驻时间为2018年10月12日至10月26日,设立专门信访投诉电话0775-2263392(8:00至18:00),专门邮政信箱:玉林邮政1-3024号信箱,邮编:537000。
自治区第三环保督察组主要受理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其他不属于受理范围的信访问题,将按规定交由被督察地区、单位和有关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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