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因中度污染天气影响部分钢企生产受限!
根据生态环境部和气象部门预测,经市环保指挥中心会商研判,9月24日至28日期间唐山市将出现中度污染过程。9月24日14时至28日12时期间,在确保安全生产、应急抢险的前提下,遵化市、迁西县、迁安市、玉田县、丰润区、滦县、古冶区、开平区、丰南区、滦南县、路南区、路北区人民政府,高新区管委会,污染源企业执行以下应急减排措施:
一、工业企业管控
1、钢铁行业。粤丰、建邦、建龙、荣程每日20时至次日10时停产;凯恒钢铁1台198m2烧结机、唐钢不锈钢1台265m2烧结机、燕山钢厂2台300m2烧结机、津西钢厂1台265m2烧结机脱硝设施已投入使用(SO2浓度不超过35μg/m3,NO2浓度不超过50μg/m3,颗粒物不超过10μg/m3)免于停产;其他钢铁企业在确保安全生产和煤气平衡前提下,保留一台烧结机生产。
2、焦化行业。在确保焦炉烟气温度达到脱硝设施最佳运行效果和氨水最低用量前提下,自行调整至最长结焦时间。
3、电力企业。在确保锅炉低氮燃烧和脱硝设施最佳运行效率且氨水最低用量的前提下,自行调整至最低生产负荷;颗粒物达标排放,其余污染物再减至超低排放限值80%以下。
4、铸造行业、独立石灰窑、独立轧钢企业停产。
5、砖瓦窑、玻璃棉、岩棉、石膏板、矿渣微粉生产企业停产。路北区、高新区、开平区境内的燃气窑炉陶瓷企业停产。
6.水泥企业(含特种水泥、粉磨站)停产,协同处置城市生活垃圾及危险废物等任务的水泥旋窑企业要在确保达标排放的前提下按照核定的最低生产负荷生产。
二、车辆管控
钢铁、焦化、电力、水泥、化工、煤炭开采等重点用车企业禁止运输车辆进入厂区。
三、扬尘管控
1、各类施工工地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六个百分百”要求的前提下开展施工,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要在严格落实扬尘治理要求的前提下作业。市建筑扬尘治理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要组织力量开展不间断巡查,对不能达到“六个百分百”和扬尘治理要求的施工工地、混凝土搅拌站和砂浆搅拌站,一律停工停产。
2、矿山开采、矿石破碎企业(设施)停止生产。
3、对市区道路、国省干道进行全覆盖清扫、吸尘和冲洗。所有企业的料堆和料场必须严密苫盖并洒水抑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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