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日查京津冀及周边227县(市、区)发现涉气问题109个(9月10日)
9月10日,2018-2019年蓝天保卫战重点区域强化督查工作继续开展,其中200个督查组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的227个县(市、区)进行督查,发现涉气环境问题109个(见附件)如下:
一、发现涉气“散乱污”企业2家。
其中,河北省邢台市宁晋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金水区1家。
二、发现3台应淘汰燃煤锅炉未拆除。
其中,河北省秦皇岛市抚宁区欣茂蔬菜加工有限公司1台(0.1蒸吨以下)、卢龙县振华大众浴池1台(0.2蒸吨以下),沧州市新华区小赵庄乡徐官屯幼儿园旁馒头房1台(1蒸吨以下)。
三、工业企业未安装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0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1家,保定市白沟新城1家,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1家、任丘市1家,衡水市冀州区1家、故城县1家,邢台市宁晋县1家;山西省长治市长治县2家;河南省新乡市红旗区1家。
四、工业企业不正常运行大气污染防治设施问题16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藁城区1家,唐山迁安市1家,廊坊市文安县1家、霸州市1家,邢台市宁晋县2家、新河县1家;山西省阳泉市矿区1家,长治市高新技术产业区2家、武乡县1家;山东省德州市陵城区1家;河南省开封市杞县2家、禹王台区1家,濮阳市工业园区1家。
五、VOCs整治不到位问题14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裕华区1家,唐山市路北区1家,秦皇岛市卢龙县1家,定州市1家,沧州市新华区3家、高新技术开发区2家、孟村回族自治县1家,邯郸市临漳县1家;山西省太原市杏花岭区1家;山东省菏泽市郓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国家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
六、工业粉尘无组织排放问题12个。
其中,天津市西青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新乐市2家、裕华区1家、赞皇县1家,唐山市乐亭县1家,廊坊市安次区3家;山西省太原市阳曲县1家、山西转型综合改革示范区1家;河南省开封市禹王台区1家。
七、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南省新乡辉县市天利建材有限公司(七分厂)露天矿山未落实减尘抑尘措施。
八、建筑工地扬尘管理问题18个。
其中,北京市昌平区2家;河北省石家庄市灵寿县1家,唐山市乐亭县3家,秦皇岛市海港区1家、卢龙县1家,廊坊市安次区1家,承德市围场县2家,沧州市吴桥县1家、任丘市1家;山东省菏泽市鄄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2家,鹤壁市淇滨区2家。
九、物料堆场未落实扬尘治理措施问题15个。
其中,天津市宁河区1家;河北省石家庄市栾城区1家、元氏县1家,唐山市路北区1家,承德市围场县1家,沧州市孟村回族自治县1家,邯郸市邯山区1家;山西省长治潞城市1家;山东省济南市历城区1家,菏泽市郓城县1家;河南省郑州巩义市1家,安阳市殷都区1家,鹤壁市浚县1家,焦作市马村区1家、武陟县1家。
十、超标排污问题1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天津市东丽区有1家企业存在超标排污问题。
十一、排污口设置不规范问题3个。
其中,河北省廊坊市大城县1家(排气筒高度不足15米);山东省聊城市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1家(排气筒不符合规范要求);河南省焦作市马村区1家(排气筒采样口未封闭)废气排放口设置未达到环评要求。
十二、发现“黑加油站”问题5个。
其中,河北省石家庄市元氏县1家、灵寿县1家,唐山市路北区1家,衡水市故城县1家,邢台市南和县1家,无任何手续,未安装油气回收装置。
十三、其他涉气环境问题9个。
督查组检查发现,河北省唐山市丰润区丰润镇还乡河西侧,秦皇岛市卢龙县看守所大门右侧,沧州市盐山县国道G205大王铺桥东北面约500米处田地,邢台市平乡县节固乡北崔庄村;山西省太原市娄烦县马家庄乡潘家庄村,长治市武乡县上北漳村存在露天焚烧垃圾和秸秆现象。河北省石家庄市井陉矿区清凉湾热力股份有限公司、井陉矿区新世纪煤化实业集团有限公司未按排污许可证要求排污。河南省郑州市中牟县中东公路与狼东路交汇路段路面积尘较厚,渣土运输车和其他车辆通过时造成扬尘污染。
对上述问题,生态环境部已通过督办问题清单交办相关市、县(区)人民政府依法调查处理。
9月10日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强化督查发现问题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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