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下发《唐山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

发布时间:2018-08-28 10:37:14来源:布谷资讯编辑: lijiancai
内容简介:唐山市下发《唐山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方案》,分三个阶段实施

为确保打赢蓝天保卫战,彻底整治“散乱污”企业,针对当前“散乱污”企业整治工作中存在排查不全面、整治不到位、整治标准不高等问题,唐山市紧紧围绕“京津冀及周边地区2018年底前全面完成散乱污企业综合整治”总体目标,在前期“散乱污”企业排查整治的基础上,由唐山市委办公厅、唐山市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唐山市“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方案》。

方案中明确“散乱污”企业界定标准:不符合产业政策,不符合当地产业布局和发展规划,未办理发改、工信、土地、规划、环保、工商、质监、安监、水务、电力等相关审批手续,不能稳定达标排放或不具备治理价值的企业。

此方案按照三个阶段开展“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行动:第一阶段是摸底排查阶段(2018年8月1日-2018年8月24日),第二阶段是分类整治阶段(2018年8月25日-2018年10月31日),第三阶段是巩固提升阶段(2018年11月1日-2018年12月15日)。

方案中规定了“散乱污”企业整治标准:关停取缔类企业要切实做到两断三清(断水、断电、清设备、清原料、清产品),厂区内没有生产设备,土堆、料堆能清理的清理,暂时不能清理的要苫盖到位;整治改造类企业从厂区环境、涉气行业、涉水行业、固废管理、危废管理等方面提出了参考标准;整合搬迁类企业要严格按照新建项目的要求整治。

方案从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建立长效机制,巩固整治成果、强化督导调度,严格责任追究和畅通举报渠道,加强宣传公开等五方面措施来保障“散乱污”企业深度整治工作的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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