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九月开展全省工业安全检查督查
2017年5月4日,湖北省环保厅组织行业和环评领域专家分别对石化、冶金、建材这三个产业规划环评报告进行审查,形成专家审查意见。8月9日,经省环保厅厅长办公会审议通过后正式批复。9月以来,湖北省经委按照规划环评报告和省环保厅的审查批复意见,抓紧修改完善全省石化、冶金和建材产业“十三五”发展规划,切实预防和减轻规划实施可能造成的不良环境影响,促进行业绿色发展,将省委、省政府关于生态文明建设和加强环境保护的决策部署真正落到实处。
9月5日,湖北省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发布关于开展全省工业安全生产大检查督查的通知。该通知明确了本次检查督查的范围、对象、内容、方式和时间。
范围和对象:此次检查督查的范围是全省17个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督查对象是市县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部门和部分重点企业,重点抽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食品、纺织等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的企业。
重点内容:
1、落实安全生产工作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市县贯彻落实《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调整省安全生产委员会组成人员和成立十八个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的通知》要求,组建成立包括经信、国资、发改、科技、公安、人社、环保、质监、食药监、国防科工等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工作开展情况;各地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责任制,层层落实责任措施,广泛宣传发动,组织全面开展自查自改等情况。
2、强化问题隐患整改情况。重点检查国务院安委会巡查组交办问题、省安委会和各级挂牌督办隐患以及今年以来明查暗访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情况;近期大检查期间自查自改发现问题隐患的整改落实等情况。
3、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情况。重点检查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食品、纺织等行业领域和劳动密集型企业安全生产“五落实五到位”情况。
方式和时间:
1、开展自查检查(即日起至9月底)。各市县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经信委局)要做好动员,组织本辖区内企业开展安全生产法规文件学习和警示教育活动,以省内外重特大安全生产事故典型案例明纪说教,促进企业绷紧安全生产“弦”,切实抓好安全生产工作。同时组织企业开展自查,在企业自查的基础上市县要组织开展一次拉网式的工业(冶金)行业安全生产隐患大排查,带专家一竿子插到底,进行全面隐患排查和限时整改,督促企业落实主体责任,消除事故隐患,并形成书面大检查报告。
2、组织现场督查(9月11日起至9月底)。省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业委员会组成5个各成员单位参与的联合督查组,对市县工业(冶金)安全生产专委会工作开展情况、大检查情况及部分重点企业进行检查督导。在各地自查的基础上,督查组将采取听汇报、查资料、看现场、查隐患等方式进行现场督查,每个市州抽查不少于2个县(市、区),每个县(市、区)抽查不少于3家重点企业。
9月9日至10日,湖北省副省长周先旺先后赴宜昌市、荆门市、荆州市调研督办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要求坚决打赢督察整改攻坚战。除此之外,湖北省其余市区分别组织开展相关检查督查工作。
9月10日至23日,国务院安委会第4督查组督查考核湖北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此次督查覆盖湖北省三分之一的市级单位、10余个县级单位和20余家重点行业领域企业,重点检查煤矿、非煤矿山、交通运输、建筑施工、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消防等行业领域的企业和人员密集场所。督查期间,将对湖北省全面开展自查自改、治理突出问题和重大隐患、依法严惩违法违规行为等七项内容进行考核。
9月15日,湖北省政府召开全省中央环保督察整改攻坚第一次交账会。会议明确各地各部门要切实提高政治站位,牢牢把握“攻坚”和“交账”两个关键。狠抓重点、主攻难点、疏通堵点,实行日报告、周通报、月交账制度,严格按9月15日、10月15日、11月15日、12月15日四个节点精准施策、精准交账。整改问题、整改过程、整改结果及时向社会公开,全面推行阳光整改,接受群众和社会监督。
对中央环保督察整改工作,湖北省制定“1+1+N”整改方案体系,梳理形成了4个方面18项84个整改任务,明确了264条具体整改措施。其中,2017年年底前须完成的56个整改任务,除已完成14个、16个取得重大进展外,其他任务正在有序推进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