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唐山4月份大气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改善区域环境空气质量,确保完成年度大气污染防治目标任务,按照《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4月份大名污染防治强化管控措施实施方案的通知》唐政办传【2019】2号)要求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管控时限
2019年4月1日至30日
管控原则
(一)所有涉气污染源全部纳入4月份管控范围。
(一)允许生产的涉气企业必须达标排放钢铁企业必须I到超低排放标准。
(三)重点行业企业在严格落实非采暖季错峰生产要求的础上进一步实施强化管控措施。
(四)工业企业限产比例以停产时间计算。
(五)启动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或市委、市政府、市环保挥中心要求采取进一步强化管控措施时从严执行。
三、攻坚措施
(一)工业企业减排措施
1、钢铁行业。XBT、HBTZ停50%以上的烧结机、竖炉装备,所有生产的烧结利和竖炉必须通过超低排放改造验收且稳定达到超低排放限值(结机机头或球团烘焙颗粒物、二氧化硫、氮氧化物95%以上小时均值分别达到10mg/m3、35mg/m、50mg/m3);禁止将已经拆除、淘汰和长期停产的生产装备作为減排停产的基数。因保安全生产原因无法停产的,经区应急管理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工信局认定后维持最低生产负荷。两家企业要于3月31日12时前将4月份钢铁企业烧结机、竖炉生产计划报区工信局、区生态环境分局和市生态办审核备案,备案后严禁擅自调整。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区生态环境分局、区应急管理局、银城铺镇、七树庄镇党委、政府
2、水泥行业(含粉磨站)。冀东水泥股份有限公司王官营生产基地担负唐山市相关污水处理厂污泥处置任务,保留2条熟料生产线生产;唐山泓泰水泥有限公司符合《关于建立重点行业超低排放(深度治理)示范引领制度的通知》(冀气领办〔2018]128号)要求可以生产;其他水泥窑企业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粉磨站企业每家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3、铸造企业。每家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
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4、其他行业。陶瓷、橡胶、独立轧钢、砖瓦窑、独立石灰窑(含燃烧天然气的企业),每家停产时间不少于15天。牵头部门:区工信局
责任单位:有关乡镇党委、政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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