突发!又一家大钢厂申请破产重整!严重资不抵债,现已全部停产!

发布时间:2019-01-29 08:49:20来源:布谷资讯编辑: renhongliang
内容简介:突发!又一家大钢厂申请破产重整!严重资不抵债,现已全部停产!

1月26日,从全国企业破产重整案件信息网发布的《关于招募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破产管理人的公告》(以下简称“《公告》”)获悉,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申请破产重整一案经法院审查拟裁定予以受理。《公告》称,新疆金特钢铁股份有限公司系2003年11月10日注册成立的其他股份有限公司(非上市),注册资本为6亿元人民币。根据金特公司提供的审计报告,该公司资产总计2,432,400,041.26元,负债总额3,016,554,391.15元,企业在册职工999人。因不能清偿到期债务,同时为盘活企业资产,故向法院申请破产重整。

从《公告》中获悉,该公司将采取竞争方式招募管理人,报名期限截至2019年2月12日19时。

新疆金特钢铁公司前身新疆和静钢铁厂,是1969年国务院以国发电(69)43号批准设立的三线军工企业,时称“7011”工程。公司现有员工2000余人,少数民族占员工总人数的30%(共有15个民族)。整个生产系统包括采矿、选矿、球团、烧结、炼铁、炼钢、轧钢、球墨铸铁管主体工序及配套的原料供应、动力供应、铁路运输、水处理等公辅设施。目前产品主要有低碳钢热轧圆盘条,热轧带肋钢筋,热轧光圆钢筋、盘螺、离心球墨铸铁管、热轧中宽带产品、焊管等。

《公告》申报条件重点指出,申报机构需为编入全国中级以上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社会中介机构,本次申报同时接受联合体申报方式,且联合体中的其中一家须为巴音郭楞蒙古自治州中级人民法院管理人名册中的一级管理人;申报机构在近5年内有从事重大复杂破产案件管理人工作的经验;申报机构派驻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活其他有高级职称的管理人团队不少于15人,管理人团队中具有律师、注册会计师或其他具有高级职称的从业人员不少于5人;申报机构及其拟派的人员最近3年内无违法违纪等不良记录(提供相关部门证明)等。

《公告》申报方式指出,申报管理人的机构应于申报期限届满前像法院提交申请书,具体包括:申报机构基本情况;破产团队负责人、委派参与本院破产案件管理人团队负责人的执业经历和业绩;申报机构拟定管理人工作方案,包括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主要工作内容预案等;申报机构在本案中拟定的报价方案等等。

《公告》全文如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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