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徽长江钢厂2019年春节期间销售政策

发布时间:2019-01-21 14:14:20来源:布谷资讯编辑: yanyingying
内容简介:安徽长江钢厂2019年春节期间销售政策

1月18日安徽长江钢厂公布2019年春节期间的二种销售政策,具体内容如下:

为适应市场变化,确保春节期间正常销售,现制定2019年春节期间如下销售政策:

一、A政策:参与保价

1、保价期间:2019年2月1日-2019年2月28日。  

2、保价折扣:按月度协议量的6折或以上(即协议量的60%或以上)进行保价,经销商可自由选择不低于6折的保价量,要求事先必须书面申请报至我公司各子公司或办事处。

3、保价政策:对经销商参与保价的量,实行保价政策。以我公司2月1日当日价格为基准日价1,我公司3月1日当日价格为基准日价2,价差=基准日价2-基准日价1,给予经销商保价量“遇涨不涨、遇跌全跌”的结算政策,价差在销售折让中予以体现(保价期内,每日开单价与提货量加权平均计算,其均价与基准日价1进行调整)。  

4、开单提货要求:经销商参与保价的量,要求2月16日前(含当日)完成不少于50%; 2月28日前(含当日)全部完成。

5、付款要求:按提货量要求打款,即2月16日前(含当日)完成不少于应付货款总额的50%,应付货款总额=保价量*付款预定单价,预定单价按我公司各地区2月1日当日HRB400螺纹基准价格执行。保价期间,现款与承兑比例不作要求,承兑贴息按我公司现有政策执行。    

6、经销商完成上述“第1-5条”后,即可享受保价政策,同时享受与所签订协议相应的折让费和奖励;未完成者按“B政策”执行。 

二、B政策:不参与保价

1、2019年2月份须完成当月协议量的80%或以上,即视同完成2月份当月协议量,享受与所签订协议相应的折让费和奖励,未完成者按我公司2019年度销售政策执行。

2、价格按提货当日我公司挂牌价格开单,无任何其他优惠政策。

三、A政策或B政策,只能选择其中一项。

四、其他未尽事宜按我公司2019年度销售政策执行。

安徽长江钢铁股份有限公司

销售部

2019年1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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