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环保督察组进驻佛山湛江等6市
举报案办理情况将通过媒体及政府网站公开
中央环保督察“回头看”反馈意见后,为迅速落实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意见,加快推进整改落实,广东随即启动第四批省级环保督察。省委、省政府高度重视环境保护督察工作,要求通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压实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坚决扛起生态文明建设和生态环境保护的政治责任,实现经济社会发展和生态环境保护协同发展,加快建设美丽广东。
目前,省第四批6个环境保护督察组陆续进驻珠海、佛山、中山、湛江、茂名、汕尾等6市开展环境保护督察。其中,佛山于10月22日召开了动员会,督察进驻时间为10月22日至11月5日;茂名于10月23日召开动员会,督察进驻时间为10月23日至11月6日;湛江、汕尾于10月24日召开了动员会,督察进驻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2日;中山于10月24日召开了动员会,督察进驻时间为10月24日至11月7日;珠海于10月25日召开了动员会,督察进驻时间为10月25日至11月3日。
督察组入驻期间,在各被督察地市均开通了公开的专门举报电话和邮政信箱,从早上8时至晚上8时,公开受理当地有关环境保护及生态文明建设方面的来信来电举报,并接受群众对督察工作的监督。举报电话、信箱已经在当地电视台新闻栏目、主要报纸以及政府、环保部门网站进行广泛公开。群众举报案件的办理情况,也将通过当地主要媒体及政府网站进行公开。
具体督察四个方面内容
省环保督察组介绍,通过开展省级环境保护督察,进一步传导压力,压实责任,不折不扣推动中央环保督察和“回头看”督察反馈问题整改全面落实到位,为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和促进地方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助力,为我省奋力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当好“两个重要窗口”目标,提供坚实的生态环境保障。
这次省级环境保护督察组主要督察各地市党委、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生态环境保护工作开展情况,并下沉至部分县(区)级党委和政府及其有关部门。具体督察四个方面的内容,其中,中央环保督察组反馈问题的整改落实,被作为这次省级环保督察的首要任务。此外,其他具体督察的内容还有:中央和省高度关注、打好打赢污染防治攻坚战要啃的“硬骨头”任务攻坚情况;国家和省环境保护决策部署贯彻落实情况;生态环境保护长效机制建设和推进情况。
督察组要求,被督察地市应积极配合督察组开展工作,客观反映情况,并利用这次督察提升公众的环保参与意识和企业的环保行动自觉。同时,要坚决防止在配合督察工作过程中发生对企业采取“一刀切”的情况。
根据《广东省环境保护督察方案(试行)》,我省已于去年起开展了三批省级环保督察,目前已经完成对10个地市的现场督察。根据计划,今年第四季度,将对余下的11个地市启动第四、第五批省级环保督察,年内实现省级环保督察全覆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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