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10-19 14:42:51来源: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编辑: yanyingying
内容简介:河北省关于启动区域一和区域二Ⅱ级应急响应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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石家庄、唐山、廊坊、保定、沧州、衡水、邢台、邯郸、定州、辛集市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经省环境应急与重污染天气预警中心与中国环境监测总站、省环境气象中心联合会商,预计10月19日午后起,我省扩散条件逐渐转差,20日至22日扩散条件整体不利,高空受脊区影响,近地面湿度较大,部分城市有逆温过程出现,地面受南风影响且风速较小,我省中南部地区将出现一次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区域一(石家庄、保定、邢台、邯郸、衡水、定州、辛集市)、区域二(唐山、廊坊、沧州市)将达到橙色预警水平,初步预计23日白天大部分地区扩散条件改善,全省空气质量达到良至轻度污染水平。

现请各市及相关成员单位按照《河北省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区域一、区域二城市于10月19日18时至22日24时启动重污染天气Ⅱ级应急响应。各市要加强督导检查,确保各项应急响应措施落实到位。每日10时前,请各市及成员单位将前日重污染天气应对工作情况报送我办,并在预警解除后2日内将应对工作情况总结报送我办。

  河北省大气污染防治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18年10月1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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