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保费等征收交接将在年内完成

发布时间:2018-08-21 11:15:30来源:北京商报编辑: gaomengge
内容简介: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其他四部门在北京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布置安排。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明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8月20日,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其他四部门在北京召开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动员部署视频会议,对确保划转工作平稳落地进行统筹布置安排。今年12月10日前要完成社会保险费和第一批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交接工作,自明年1月1日起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各项社会保险费和先行划转的非税收入。

会上,国家税务总局局长王军指出,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涉及各级政府、多个部门和十多亿缴费人,情况复杂,任务重。下一步,各省政府要建立健全政府主导下的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工作统筹推进机制以及常态化部门协作机制。

王军强调,社会保险费和非税收入征管职责划转到税务部门,将有利于为提高社会保险费统筹层次奠定良好基础,有利于为研究推进适时完善缴费比率和推进非税收入法治化进程奠定良好基础。

7月20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国务院办公厅印发的《国税地税征管体制改革方案》明确提出,明年1月1日起,各项社保费将交由税务部门统一征收。这一改革将结束我国社保费“分征”局面,有效阻击企业漏缴、少缴社保问题,并为提高中央层面统筹社保奠定基础。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和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钢谷网029-8362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