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8-14 15:07:59来源:布谷资讯编辑: liuyan
内容简介:江苏省委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通知

江苏省办公厅 省政府办公厅印发《关于加快全省化工钢铁煤电行业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的通知,

文件中部分要求如下:

1.重点实施环太湖、沿江、沿运河等区域的相对落后冶炼产能退出和搬迁工作,距太湖直线距离10公里以内的所有冶炼产能,20公里以内的600m³级以下高炉、50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2020年前全部退出、搬迁,40公里以内的500m³及以下高炉、45吨及以下转(电)炉必须在2020年底前按照国家减量置换要求,技改升级为国家产业结构指导目录明确的鼓励类装备。

下大力气整合分散冶炼产能,到2018年底前整合关停所有独立炼铁企业,钢铁企业数量减少到10家以下;到2020年前,徐州市冶炼产能比2017年下降30%以上,整合成1-2价装备水平高、长短流程结合、能耗排放低的大型钢铁联合企业。

2.严格控制钢铁行业相关炼焦产能。2018年底前,沿江地区和环太湖地区独立焦化企业全部关停,其他地区独立炼焦企业2020年前全部退出。2020年底前,除沿海地区外钢焦联合企业实现外购焦(5000m3以上的特大型高炉炼钢企业可保留与之配套的2台7米以上焦炉)。徐州市要在2020年底前对现有11家炼焦企业实施关停、搬迁、改造、提升,整合成2-3家综合性焦化企业,压减50%的炼焦产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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