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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津发布三项环境保护标准 规范污染物排放

发布时间:2018-02-01 14:34:49来源:北方网编辑: zhuxuhan
内容简介:天津发布三项环境保护标准 规范污染物排放

天津北方网讯:1月30日,经天津市人民政府批准,市环保局、市市场监管委共同发布《天津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和《天津市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共三项环境保护标准,并将于2月1日起实施。

《天津市生物质成型燃料锅炉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燃用生物质成型燃料的单台出力65t/h及以下蒸汽锅炉、各种容量热水锅炉及有机热载体锅炉的大气污染物排放管理。该标准的出台一方面可以为加强生物质锅炉管理提供法律依据,淘汰不符合国家要求的燃烧设备;另一方面可以规范市场,鼓励生物质能源的开发利用,促进生物质锅炉健康有序发展。

修订后的《天津市污水综合排放标准》理顺了与行业标准的关系;增加了水污染物控制项目,解决了与国家标准交叉执行的问题;调整了污染物排放限值;增加了协商排放的规定,提高环境管理的精细度。该标准的颁布实施,将进一步促进水环境质量改善,为人民群众创造一个良好的水生态环境。

制定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是本市“四清一绿”行动重点工作之一。新出台的《天津市铸锻工业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适用于天津市辖区内含铸造、锻造工序企业大气污染物的排放管理。标准对特征污染物控制项目、污染物排放限值和无组织排放污染控制要求等进行了规范。通过执行新标准,引导铸锻企业主动推行清洁生产,提升环境保护水平,淘汰落后产能,实现行业升级转型,推动本市先进制造业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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