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市重点行业2019年第二至三季度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1-25 11:24:49来源:布谷资讯编辑: zhaojiaqi
内容简介: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唐山市重点行业2019年第二至三季度错峰生产实施方案》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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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唐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初步通知,为切实解决唐山市3-9月份空气质量排名靠后的问题,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河北省、唐山市关于大气污染防治工作的一系列决策部署,按照精准化、差异化、区域化原则,根据气象条件,分两个阶段实施钢铁行业的错峰生产:第一阶段为3月1日至31日;第二个阶段为4月1日至9月30日。通过错峰生产,切实有效降低污染物排放总量,促进全市空气质量持续改善。

  1。区域划分

  区域一:路南区、路北区、开平区、古冶区、丰南区、迁安市、滦州市、滦南县、乐亭县、曹妃甸区、海港开发区。

  区城二:高新区技术产业开发区、丰润区、遵化市、迁西县、玉田县、芦台经济开发区、汉沽管理区。

  2。钢铁行业错峰生产要求4、8、9月份,区城二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比例延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因秋冬季承担供暖任务需要延期执行的产能不能列入错峰比例,高炉限产产能以扒炉停产时间计算。

  5、6、7月份,区域一钢铁企业烧结机(球团)限产50%;高炉限产比例延续执行秋冬季错峰生产要求,因为秋冬季承担供暖任务需要延期执行的产能不列入错峰比例;高炉限产产能以扒炉停产时间计算。

  其中,曹妃甸区首钢京唐、文丰,乐亭县中厚板、德龙,丰南区纵横烧秸机(竖炉)、高炉限产比例为20%;高炉限产方式可以采用休风、闷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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