邯郸重污染天气预警等级升级为橙色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对口有关单位,市政府有关部门,冀南新区、邯郸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
经河北省邯郸环境监测中心、市生态与农业气象中心及大气污染防治专家组联合会商研判,预计1月3日-1月7日,环境气象条件总体较差,我市可能出现中度至重度污染过程。经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研究,决定自2019年1月3日24时将重污染天气Ⅲ级(黄色)应急响应升级为Ⅱ级(橙色)应急响应,解除时间另行通知。
一、建议儿童、老年人和病人等易感人群尽量留在室内,尽量减少通风时间;一般人群减少或避免户外活动;幼儿园、中小学校停止室外课程及活动;室外作业人员采取必要防护措施;医疗机构适当增加急诊、门诊医务人员数量。
二、倡导公众绿色出行,自觉减少驾驶机动车出行。倡导公众绿色消费,单位和公众尽量减少含挥发性有机物的涂料,油漆、溶剂等原材料及产品的使用。
三、严格按照《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邯政字[2018]88号)执行差别化减排(钢铁企业实现超低排放的烧结机、水泥企业承担民生工程的窑磨一体机除外)措施。同时,钢铁、焦化等重点行业企业按照《邯郸市2018-2019 年重点行业采暖季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邯政字[2018]96号)和《邯郸市2019年重点行业一季度差异化错峰生产方案调整方案》(邯气领办[2018] 312号)实行差异化错峰生产。
四、严格执行《邯郸市2018-2019秋冬季大宗物料错峰错时运输工作差别化管控实施方案》(邯气领办[2018] 276号);市主城区和县(市、区)城区内,柴油农用车、拖拉机禁止上路行驶,其它重型载货车辆和工程机械(使用清洁能源和取得通行证的除外)不得上路行驶;建筑垃圾和渣土运输车、砂石运输车辆禁止上路行驶(经市政府批准,涉及重点工程、民生工程的除外)。
五、原则上停止所有拆迁作业和施工工地的土石方作业(包括:停止土石方开挖、回填、场内倒运、掺拌石灰、混凝土剔凿等作业,停止建筑工程配套道路和管沟开挖作业)。停止室外喷涂、粉刷、切割、护坡喷浆作业。在严格落实“六个百分百”的前提下,扬尘治理标准化工地(绿色A级)、国家和省市重点项目、扶贫易地搬迁项目、民生工程正常施工。
六、在常规作业基础上,合理增加主干道路和易产生扬尘路段的机扫,吸扫等清洁频次,注意避开早、中、晚城市交通高峰期。
七、全面禁止燃放任何种类的烟花爆竹。
八、各级各有关单位要组成专门督导组,对本区域、本行业开展督导检查。各级环保、建设、城管等有关部门要严格执法监管,确保各项应急减排措施落到实处。
邯郸市重污染天气应急指挥部
2019年1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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