钢谷电商旗下资讯平台,专业、有料
钢谷网   |   托我运   |   布谷云仓   |   布谷贷   |   业务GO 设为首页 收藏本站

砂石价格暴涨!水利部出动:为期一年! 全国河湖乱采砂、堆砂专项整治即将开始!

发布时间:2018-07-12 10:27:30来源:中国水泥网编辑: gaomengge
内容简介:水利部定于自2018年7月20日起,用1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清四乱”专项行动)。

水利部定于自2018年7月20日起,用1年时间,在全国范围内对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河湖管理保护突出问题开展专项清理整治行动(以下简称“清四乱”专项行动)。

一、专项行动范围

“清四乱”专项行动范围为第一次全国水利普查流域面积1000平方公里以上河流、水面面积1平方公里以上湖泊。其他河湖,由各地参照本文件精神自行组织开展。

全国河湖采砂专项整治、长江宜宾以下干流河道采砂专项整治、长江经济带固体废物清理整治、长江溪洛渡以下干流岸线保护和利用专项整治等,水利部已作出专门安排,请各地各有关单位按既定安排开展工作。

二、专项行动目标

全面摸清和清理整治河湖管理范围内乱占、乱采、乱堆、乱建等“四乱”突出问题,发现一处、清理一处、销号一处。2018年年底前“清四乱”专项行动见到明显成效,2019年7月19日前全面完成专项行动任务,河湖面貌明显改善。在专项行动基础上,不断建立健全河湖管理保护长效机制。

三、清理整治主要内容

乱占:围垦湖泊;未依法经省级以上人民政府批准围垦河道;非法侵占水域、滩地;种植阻碍行洪的林木及高杆作物。

乱采:河湖非法采砂、取土。

乱堆:河湖管理范围内乱扔乱堆垃圾;倾倒、填埋、贮存、堆放固体废物;弃置、堆放阻碍行洪的物体。

乱建:河湖水域岸线长期占而不用、多占少用、滥占滥用;违法违规建设涉河项目;河道管理范围内修建阻碍行洪的建筑物、构筑物。

四、组织实施

地方各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在当地人民政府领导下,在河长、湖长组织下,牵头负责本行政区域“清四乱”专项行动的具体实施。中央直管河湖“清四乱”专项行动纳入属地职责范围,流域管理机构要主动配合。专项行动期间,水利部将组织开展巡查暗访、重点抽查、专项督查,省级水行政主管部门和河长制办公室要加强对市、县的督促检查。

五、进度安排

专项行动分为摸底调查、集中整治、巩固提升三个阶段,2018年7月20日开始,2019年7月19日全面完成。

目前,受前期河湖限采、禁采影响,部分地区建筑用砂价格出现翻倍上涨,供需一时难以重回平衡状态。据不完全统计,砂石骨料、混凝土、水泥等自2018年1月到6月中旬,砂子价格最高涨达到600%以上,石子涨达114.29%以上,且仍在继续上涨;同期混凝土涨幅在27-31%之间,水泥价格涨幅在32-37%之间。受暴利及简单的变现方式诱惑,部分河道、旱地甚至农田均出现了较为严重非法采砂现象。

当前部分地区建筑用砂质量水平、供给能力均令人担忧,而整治行动将不可避免地在短期内进一步降低建筑用砂总体供应能力。在此情况下,有业内人士预测,在2018年下半年的需求旺季,我国部分地区建筑用砂价格或将再次经历上涨过程。


 


免责声明:本文来源于网络,版权归原作者所有,本文所载信息仅供参考,不作为直接决策建议。转载仅为学习和交流之目的,如无意中侵犯您的合法权益,请及时联系钢谷网029-8362393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