生态环境部: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调查 不得虚报瞒报
据生态环境部官方微博消息,生态环境部今日召开新闻发布会,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主任洪亚雄今日表示,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的机构和普查人员进行的调查。应该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而且不能拒绝、推诿、阻挠调查,不得虚报、瞒报和拒报,不得转移、隐匿、伪造、篡改原始材料。
发布会由生态环境部新闻发言人刘友宾主持,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办公室洪亚雄主任向媒体介绍第二次全国污染源普查工作有关情况,并共同回答大家关心的问题。
有记者问,普查数据准确性是衡量普查成功与否的主要标准。请问,在保证普查数据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数据获取的及时性方面,将采取哪些措施?
对于污染源普查数据,洪亚雄用了“真实、准确、科学”来概括。他说,我们污染源普查所有的数据,都是算出来的,怎么把它算出来,这个准确实际上是科学,这是非常重要的。当前我们在核算方法方面做了很多工作,核算方法我们初步考量,我们这次核算方法有三种方法,它们组成了我们的核算方法体系。
洪亚雄指出,第一个,对于这些污染源如果有法律认可的监测数据,比如说监督性监测,这都是法律认可的这些数据。我们利用监测数据来核定它。第二个,没有监测数据,我们就要用物料衡算的方法,什么叫物料衡算呢?简单来说,工业生产当中进去了多少必须出来多少,物料是平衡的,它进入了多少,没出来去哪里了,排放了。比如说石油化工当中你进去多少的油,你出来了多少成品,少了,哪里去了呢?有可能那些低组分的跑了,所以像这样的,有一些适合用物料衡算的,我们采用物料衡算的方法。也没有监测数据,也没有物料衡算的,那我们就采用产排污系数,是什么意思呢?对于有一些面比较广的这些产品,可以通过科学的抽样,按照抽样的比例进行监测,进行测算,像这一类的企业,他是排放了多少。你说每一个点都去监测,说起来容易,真正的要去干这件事情,你想想几百万家要去监测,那这个是非常大的一个工程。
洪亚雄强调,对于这些企业我们采用产排污系数进行科学的抽样测算之后,根据它的生产情况,消耗了多少原料,你生产了多少产品,你的治理水平怎么样,进行科学的测算,来核算他的排污量。由这个来组成一整套的核算方法体系,这个核算方法体系的科学性是我们数据质量的一个非常重要的方面。
再一个要强调的就是,我们现场调查数据不准的话,我这个数据也不准。所以要加强入户调查的调查质量,这里面就要求我们普查员和普查指导员,普查员是现场做工作,普查指导员是要在普查员的工作基础上,要指导他们,监督他们,在数据采集的时候,提高数据质量。通过这些措施来保证数据的准确性,谢谢。
如果有人“瞒报”如何处理?洪亚雄表示,我们这次污染源普查是依法进行的一项调查,按照有关法律要求,污染源普查对象有义务接受污染源普查的机构和普查人员进行的调查。应该如实按时填报污染源普查报表,而且不能拒绝、推诿、阻挠调查,不得虚报、瞒报和拒报,不得转移、隐匿、伪造、篡改原始材料。按照法律的要求如果有这些违法行为的话,将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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