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不知道的“去地条钢野史”
“去地条钢”是各位小伙伴们都耳熟能详的词了,毕竟去了那么久,每次一说都能让钢价打打鸡血,那么关于“去地条钢”的“野史”你又知道多少呢?
“地条钢”这个词1999年12月就曾经出现在国家经贸委发布的《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和产品的目录》的第二批目录中,当时淘汰的还不是地条钢,而是生产地条钢的工频炉。作为落后产能典型的工频炉被勒令淘汰,期限截止到2000年。
到2002年6月,国家经贸委发布的第三批同类目录里,点名淘汰地条钢,期限截止2002年的7月1日。想来那个时候的相关部门可能是对地条钢产生了什么误解,1个月的时间这种期限,怎么说呢,就地条钢的体量来说,感觉有点天真。然而还有更天真的——经贸委压根儿没有界定地条钢和合格钢材的标准。这要怎么玩儿?
难怪有人说:规则都是一群人坐在办公室里定出来的。当年的国家质检局看不下去了,忍不住“友情提醒”经贸委,要不要出个关于界定地条钢的行业标准?经贸委才想起这档子的“工作疏漏”,马上在同年《关于地条钢有关问题的复函》中明确了地条钢的定义:以废钢铁为原料,经过感应炉等熔化,不能有效地进行成分和质量控制生产的钢及以其为原料轧制的钢材。
时间很快从2002年来到了2004年,曾经计划在一个月的时间里淘汰掉的地条钢再次出现在《关于进一步打击“地条钢”建筑用材非法生产销售行为的紧急通知》中,而这次的通知是国家发改委等 7 部门联合下发的。可见在两年的时间里,去地条钢的局势发展并不乐观,反而更趋严重。
而后,地条钢反复出现在各个相关治理工作的目标任务中:2005年,国家发改委发布的《钢铁产业发展政策》中明确要求淘汰并禁止新建中频感应炉等落后工艺技术装备,是的,就是生产地条钢的中频炉;2011年4月,国家发改委发布的《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中再次把用于地条钢冶炼的工频和中频感应炉列入淘汰名录,并且属于“国家产业政策已明令淘汰或立即淘汰”的类别。
从一次次政令的发布可以看出,虽然去地条钢的脚步从来没有停止过,但是去地条钢的成果总是不尽如人意。
到2016年,去地条钢的执法程度越来越严厉,首先是2016年2月发布的《国务院关于钢铁行业化解过剩产能实现脱困发展的意见》中明确提出要求对生产地条钢的企业,要立即关停,拆除设备,并依法处罚;紧接着的10月,工信部印发《钢铁工业调整升级规划(2016—2020年)》,明确要求全面取缔生产“地条钢”的中频炉、工频炉产能,并依法严肃查处“地条钢”生产企业,包括采用中频炉、工频炉进行炼钢的企业;2016年底,相关部门再次对去产能重点城市进行排查,排查出来的企业被严厉监管完成取缔任务;最后是今年1月初,中钢协2017年理事会议上,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表示,要在今年6月30日前全面取缔“地条钢”,并且为保证进度和效果,今年的5月2日至5月25日,工信部、国土资源部、环保部、住建部等18个部际联席会议成员单位组织开展全国范围内的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活动,对上报存在地条钢生产的地区进行重点督查。
马上就要到国家下达的“去地条钢大限”,从去年开始去地条钢的新闻就层出不穷,通过这次严厉的整肃,地条钢能否全面退出市场,小编不知道,但是小编知道的是:任何行业只要有利益就会有一颗灭不掉的火种,去地条钢不能只是通过执法和监管的力量,更重要的是利益的疏导,设法斩掉地条钢的暴利获取渠道,才能让“市场”这只“无形的手”发挥力量,遏制住地条钢发展的咽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