强制减排治理雾霾成效不显? 环保部抓出"作弊者"
连续多日的蓝天白云将被新一轮的雾霾天气所取代——经中国环境监测总站会同京津冀及周边省级环境监测中心预报,2017年2月26日~28日,由于扩散条件不利,区域中南部可能出现重度污染过程,其中27日范围最大。
紧随而来的是,京津冀及周边受影响的地区将会启动相应级别的应急响应,并按照当地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要求落实减排措施。
但是,一些地方制定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真的靠得住吗?
2月23日,环保部派出的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唐山组发现,该市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规划建设管理局重污染天气专项应急预案无落实清单,存在照搬照抄问题。
应急预案现异地县名
环保部唐山督查组告诉《每日经济新闻》记者,在督查过程中,芦台经济开发区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没有结合开发区实际采取针对性措施,预案中的一些措施给人的感觉很奇怪,在预案后面,居然出现了其他县的名字,很明显存在着照搬照抄问题。
芦台经济开发区的前身是国有农场,位于天津市宁河县境内,是河北省在天津境内的唯一一块“飞地”。开发区主要以农业为主,工业主要有一些自行车零部件、采暖散热器等企业。就是这样不大的开发区,其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却写了七八页纸,内容确实比较多。但督查组在检查时发现,应急措施却完全没有针对性,跟芦台经济开发区没有太大关系。
督查组介绍,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提供的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住建部门的职责只有一项就是建筑工地的管理,但却没有把当地现有的建筑工地清单附在后面,也没有提出在重污染天气期间对这些工地采取哪些措施,没有针对性,也没有可操作性。
“主要就是从住建部门的职责分工这块发现端倪。”督查组说,紧接着看到当地的应急预案后面有一个衡水市下属县的名字,很明显存在照搬照抄问题。
督查组介绍,针对所发现的问题,芦台经济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同志表示将认真对待,严肃问责,并立即整改。督查组也按照规定将问题转办唐山市政府,根据流程要求,督查组转办之后,当地政府10天内需要给出相关处理的反馈。
红色预警减排效果打折扣
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本应该是重污染天气下减排的“利器”,但一些地方对此并没能有效驾驭。
2017年元旦期间,《每日经济新闻》记者曾跟随环保督查组在启动红色预警的河北衡水市做现场督查,衡水采取的措施较为严厉,对一些重化工企业进行全面停产。
但在一家被要求停产的玻璃生产企业,在线监测数据显示粉尘浓度、氮氧化物浓度超标。出现超标的根本原因是,停产状态无法向锅炉内喷药剂。
督查组当场就提出,衡水市存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一刀切”的情况,对部分行业企业停限产措施不合理。并要求衡水市制定应急预案要做到一厂一策。
实际上,记者了解到,不仅仅是衡水,河北、山东等多地也并没有做到一厂一策。
此外,在通报2017年第一季度空气质量专项督查情况时,每次都有地方被检查出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存在问题。如2月17日督查组发现,焦作市重污染天气工业企业应急减排管控标准不统一,同一行业同区域有着不同的标准,导致监管难度大。
2月21日至22日,督查组进一步发现,石家庄市重污染应急预案中企业名单还是2013年编制的名单,未及时更新,有些企业已成为“僵尸”企业。邢台市内丘县中糠有限公司沙河糠醛分公司2014年已经关停,2016年又在重污染天气应急预案中被列为停产企业。
2017年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的考核年,但频繁的重污染天气,却给目标任务的完成制造了巨大麻烦。环保部副部长赵英民指出,下一步,将提高重污染天气应对预案的针对性、有效性和可操作性。
“通过我们最近的督查已经发现了很多问题。比如说一些地方政府环保压力的传导不够,强化措施不落实;有个别地方大气污染防治工作没有进行考核;有些地方的应急预案编制不合理、修订不及时,甚至有个别地方红色预警的减排效果,只相当于蓝色预警。”赵英民说,对督查中发现的问题,及时向地方反馈,督促地方严肃查处,推动整改到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