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所有独立轧钢企业停止生产
1月2日,为进一步加强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工作落实,切实实现减排消峰效果,唐山市专门成立了由市环保局、市工信局、市住建局、市城管局、市交通局、市国土局、市公安局等部门组成的专项督导组,对全市重点钢铁企业、水泥厂和焦化厂等进行了实地督导检查。
在古冶区,督导组实地检查了唐钢不锈钢有限责任公司的烧结机,宏伟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的停产限产工作落实情况,冀东水泥三友公司已停产的熟料生产线和两条转窑,汇丰炼焦制气有限公司的结焦时间记录。在滦县,督导组一行实地检查了102国道榛子镇路段5轴及以上货车和拉运渣土、建材的货车,以及滦县路政检查站治超治限情况。
督导组针对检查中发现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企业突出责任落实,健全网格化监管体系,实行领导包片、驻厂监督、24小时巡回检查制度,实现应急响应的无缝隙管理,并以问题为导向,举一反三,建立决策科学、指挥有力、发动到位、行动迅速、确保落实的领导组织机制。要加强5轴及以上货车和拉运渣土、建材的货车管控,各相关单位要组织力量深入货运企业宣传限行措施,各级公安交警部门要加强国道、省道警力部署,对重点地区、重点道路严防死守,并对持本地牌照5轴及以上大货车违规上路的一律从严处罚和劝返,各级交通运输部门要积极配合公安交警部门加强货车管控,严厉查处超限超载运输和货物飘洒行为。各级相关部门还要全面加强执法检查,开展不间断的拉网式巡查,对企业不落实停限产措施和散小乱污企业非法生产、污染物超标排放等各类污染环境行为,该处罚的要高限处罚、该拘留的要立即拘留。对各级负有监管职责的部门和人员责任不落实、工作不到位的问题,要依法依纪严肃予以问责。
为有效削减污染物浓度峰值,唐山市决定从2017年1月2日10时起至重污染天气应急响应措施解除,在实施重污染天气Ⅱ级预警响应措施的基础上,将采取更加严厉的应急减排措施:一是全市所有独立轧钢企业停止生产;二是全市所有涉及挥发性有机物排放的企业工序停止生产;三是在确保安全生产、居民供暖的前提下,全市所有钢铁企业烧结机(含竖炉)停止生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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