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大行拟各出资100亿 成立首批银行债转股公司
新一轮“债转股”已经启动,首批债转股实施机构呼之欲出,其中,五家国有大行的“AMC”(资产管理公司)将很快落地。
据记者从大行相关人士处了解到,工、农、中、建、交五家国有大行,均表示愿意申请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以参与到“去杠杆”的进程中。各家银行方案基本一致,以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元左右,成立专门经营债转股的投资子公司,按有关规定,交叉实施债转股。
记者亦了解到,10月13日,银监会召集债转股试点银行开会,就银行成立债转股子公司一事进行讨论。监管层态度是积极、审慎,要求银行既要把事情做好,又要规范化运作,以有效防范各类风险。
成立子公司的原因,一是“专事专办”,二是为隔离道德风险。“我们希望用专门的机构,专业的人才,把从资金募集、对持股企业的日常管理、日后退出等整个事情做好,不然人和业务混搭在银行体系里面,不利于隔离风险。”一位大行人士解释道。
11月22日晚间,农业银行的公告首次宣告了这一事项的进展。公告称,农行拟在北京设立农银资产管理有限公司(下称农银资产),注册资本为100 亿元,为该行全资子公司,按一级子公司管理。农银资产专门处理债转股业务,主要经营和办理与债转股相关的债权收购、债权转股权,持有、管理及处置转股企业股权等经金融监管部门批准的金融业务。
公告称,农行用自有资金出资100亿元,成立该子公司。这是该行适应内外部经济金融环境变化,逐步改变过度依赖存贷业务经营模式,稳健开展综合化经营,努力提升市场竞争力的客观需要。
值得注意的是,该投资尚需取得有关监管部门的批准。此轮债转股仍不能突破法律,直接持有企业股权。
银行进行债转股折中的计划是,按照国务院10月10日正式下发的《关于市场化银行债权转股权的指导意见》(下称《意见》),“支持银行充分利用现有符合条件的所属机构,或允许申请设立符合规定的新机构开展市场化债转股”。《意见》鼓励银行向非本行投资子公司债转股,或者不同银行的投资子公司之间可交叉实施债转股。
此前记者了解到,银行投贷联动机制将全国铺开,在经过必要的审批程序后,银行可成立具备投资能力的子公司。
此轮债转股作为工具之一重出江湖,是在中国企业债务不断攀升、引发全球关注的背景下,为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并防范化解系统性金融风险,决策层推出的综合性举措。
责任编辑:吕煜培 微信号:lyp7228
推荐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