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特钢承诺不进行债转股,但偿债方案依然没影
债权人强势要求之下,负债近400亿元的东北特钢不得不承诺“不会进行债转股及不会恶意逃废债”。
5月30日,中国货币网发布信息,披露东北特钢发行的两期中期票据"13东特钢MTN1"和"13东特钢MTN2"的持有人会议决议答复公告。
东北特钢在答复公告中表示,同意书面承诺不进行债转股、不逃废债、保证债券本息兑付。此外,东北特钢还表示,集团无法启动提前偿还和资金归集等措施,认为这是“以企业停产为代价来偿还本期债券,将使整体债务的最终解决陷入巨大困境”。
同时,东北特钢也无法进一步落实担保措施。公告中提到,“目前发行人拥有的机械设备和上市公司股权等财产均处于资产受限状态,暂时无法提供追加担保措施”。另外,债券的公开违约也让东北特钢无法找到第三方追加连带责任担保。
值得注意的是,迄今为止,东北特钢对债权人最为关心的偿债方案,依然没有定论。上述两份公告中也仅仅表示,“加紧制定债务危机解决方案”,具体何时披露只字未提。
此前的5月25日,中国货币网公布了 “13东特钢MTN1”、“13东特钢MTN2”的持有人会议决议公告,这两份中期票据共涉22亿元债务。
两份决议要求东北特钢对付息兑付应制定明确方案,向全体持有人通报相关进展情况,包括但不限于资金来源、资金到位时间、外部支持等信息,并于2016年5月31日前制定公开明确的还款计划等。
债券持有人还特别要求发行人书面承诺不进行债转股、不逃废债、保证债券本息兑付。债转股作为债务重组的一种手段,对无法还本付息的企业,特别是国有企业来说,算是最后一根救命稻草。
2016年至今,东北特钢已四度发生债务违约。3月28日、4月5日、4月12日、5月5日,东北特钢分别宣布“15东特钢CP001”、 “15东特钢SCP001”、 “13东特钢MTN2”、 “15东特钢CP002”不能按期兑付,构成实质性违约。
联合资信已下调了东北特钢主体信用评级及相关债项信用评级。其中,东北特钢主体长期信用评级由AA下调为C,并将“13东特钢MTN1”和“13东特钢MTN2”的债项信用评级均由AA下调为C,将“15东特钢CP001”、“15东特钢CP002”、“ 15东特钢CP003”的债项信用评级由A-1下调为D。
东北特钢是由原大连钢铁集团、抚顺特钢集团、北满特钢集团于2004年9月重组而成的大型特殊钢生产企业。辽宁省国资委直接和间接持股68.81%,为东北特钢实际控制人。作为国内前列的特钢企业,东北特钢拥有特殊钢材生产能力约500万吨,在军工、航天用钢等领域竞争力很强。有分析认为,东北特钢债务危机和资金被占用规模较大且时间较长、大连基地搬迁改造、新增大型材厂投资、债务结构偏短期化有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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