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僵尸企业”打哪儿来,奔哪儿去?
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和之前提出的供给侧改革思路针对产能严重过剩的重化工产业,提出减量化调整方案,其中,明确提出下决心清理“僵尸企业”,这是过去没有过的。对钢铁行业来说,陷入困境的根源来自行业自身,根子是改革滞后,机制僵化,市场配置资源效力差。而清理“僵尸企业”,并通过深化改革消除“僵尸企业”产生的土壤,彻底扭转市场“失灵”局面,是钢铁行业走向健康发展的必由之路。
那么,“僵尸企业”是什么?它打哪儿来,奔哪儿去?这还要从钢铁行业的现状谈起。
过去,行业内曾把钢铁行业效益下滑归因于铁矿石价格上涨。而今,矿价不足最高价位的1/4,钢铁行业非但效益没有好转,反而亏损更加严重。然而,面对同样的矿价、经济减速、供求失衡等不利因素,一些企业效益下滑或亏损程度远没有我国钢铁行业严重。重要的是,片面地以“外因论”分析钢铁行业目前的处境于事无补。我国钢铁需求达到或接近峰值,已为业内共识,而出口市场也基本饱和。可见,“外因论”不足以解释钢铁行业陷入困境的根源。
根据市场经济基本原理,铁矿石、钢材属于不可替代的必需品,具有需求缺乏弹性、价格富有弹性的特点。在充分竞争的市场上,铁矿石价格升跌,钢材需求变化,都会通过供求关系和成本传递机制表现为钢材价格的变化,直至传递到最终消费者。而在铁矿石等原料价格与钢材价格之间,总能为钢铁行业留有相对合理的增值空间。这种灵敏的调节机制固然是理想状态,钢铁行业的特殊性也是边际生产者不容易轻易进出的原因,但就我国钢铁行业这些年来的现实看,退出障碍超出了合理边界,并形成了“僵尸企业”阻碍市场机制发挥作用的格局。
“僵尸企业”没有自我造血能力,长期靠外部输血才能存活。如果一家企业的钢材边际销售收入长期低于边际成本,财务上表现为销售毛利和现金流都是负数,亏损额超过折旧额与工资额之和,基本可以判定这家企业就是“僵尸企业”。当然,具体情况还要具体分析,一些企业陷入这种境况可能由于内部管理或社会负担等可以改变的因素,通过降本增效、减除不合理的社会负担,有可能恢复造血功能和生存能力;另一些企业严重亏损是产业布局或产品定位不合理造成的,长期看不可能有竞争力。
“僵尸企业”的危害在于,其生产不但让自身越亏损越多,而且侵害行业竞争对手的利益。哪怕僵尸企业销售亏本钢材在市场上占份额很小,它们依然能对钢材市场和整个行业造成严重伤害。根据市场价格形成原理,应退出而不退出相关市场的边际生产者只需要一家,就足以把市场价格从行业平均利润拉低到不合理的水平。这种情况带来一系列连锁反应———整个行业失去金融业的支持,本不该淘汰的非边际生产者被迫出局,造成逆向淘汰,资源配置扭曲,竞争力强的企业反而不能获得相应的高利润,影响其技术升级、新产品开发和发展步伐———而这,恰恰是目前钢铁行业的处境。
“僵尸企业”之所以能够长期存在,是因为有输血来源。具体到钢铁行业,其输血主要来自地方政府和上级集团公司,前者多数在市场兴旺时期有过鼓励甚至强令企业盲目扩大规模的历史,而在企业困难时期则无原则地使用公共资金维持“僵尸企业”勉强继续生存。前者说明提出了几十年的“政企分开”改革目标至今尚未彻底实现———企业是行政附属物的地位没有真正改变。后者则主要是不健全的企业运行机制所致。国外集团型大企业在市场环境恶化的情况下,首先要剥离处置亏损业务,保证主业盈利能力,而我国不少集团企业则为了保证所有集团成员的存活,首先考虑用盈利部门利润直接输血或以提供担保的方式救助集团内的“僵尸企业”,使之避免被淘汰。在这种机制下,行业长期倡导的企业兼并重组和产业集中,本义是要优化产业组织结构,遏制同质化竞争,实际却发挥了阻碍行业结构调整、为同质化竞争提供后盾的相反作用。不仅如此,这种机制还使持有市场化目标的企业对与其重组望而却步,让混合所有制改革难以实现。所以说,治疗“僵尸企业”的毛病需要机制改革的良药。
此外,清理“僵尸企业”涉及地方财政、职工就业、债权债务等方方面面,甚至有的城市就是依托一家钢企发展起来的,关闭企业的难度更大。但这又是一项必须完成的任务,舍此就不能实现钢铁行业健康发展的目标。因此,对“僵尸企业”的态度应该是有什么问题解决什么问题,就是不能继续“僵尸”下去。同时,还必须落实十八届三中全会决议、中央《关于深化国有企业改革的指导意见》和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精神,通过深化政府职能和企业改革,消除“僵尸企业”出现和存在的土壤,以避免“僵尸企业”卷土重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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