贾康:确有“房贷利息抵个税”的研究方向 具体时间还没定
地产板块连日暴涨,龙头股万科更史上首次连续两日涨停,房贷利息抵税的“旧闻”被认为是催化剂。不过澎湃新闻报道称,这次房贷利息抵税可能真的要来了!
中国财政学会副会长兼秘书长贾康今日对澎湃表示,有关房贷利息抵个税,研究方面确实有这个方向,具体的时间还不能确定。贾康的另一身份是财政部财政科学研究所原所长。
澎湃还援引了多名业内人士称,房贷利息抵税是大概率事件。
所谓房贷利息抵税,是指在计征个人所得税时,将房贷产生的利息作为税前减除项扣除,对扣除后的收入部分课以个人所得税。
之所以说是“旧闻”是因为提到要研究房贷利息抵税的意见性文件早在今年5月就已下发。当时,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特别提到“完善税前扣除”改革,其中重要内容是增加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时间尚不可知
上海财经大学教授胡怡建告诉澎湃,有关房贷利息抵个税的做法还没有落地,不会仓促出台,因为需要一定的立法程序,但确实是改革的一个方向。
一财网周二的报道也表示,由于涉及复杂的算法,具体方案在年内能否出台,并未可知。
至于可能的实施方案,胡怡建指出,目前讨论下来主要有两种处理办法:一个就是房贷利息抵个税作为单独方案出来;还有一个方法就是在下一步个人所得税方案中放进去。目前来看,第二种可能性较大。
眼下,有关个税改革的方案正在逐步推进。《华夏时报》甚至援引财政部人士的话称,“个税改革的方案已经初步成型了。”
不过,胡怡建表示,个税方案的出台需要经过多部门,包括财政部的税政司、条法司以及国务院法制办,然后还需要经过人大审议通过,届时才有可能向社会征求意见,因此落地时间仍需期待。
不乏先例
实际上,这种做法并不乏先例。
《广州日报》记者翻查历史资料发现,在1998年,上海为了应对东南亚金融危机对楼市的影响,曾出台过为期5年的个人购房退税政策。
当时的政策规定,凡1998年6月1日至2003年5月31日期间,在上海购买或差价换购商品住房并在上海缴纳个人所得税的中外籍个人,且是商品房产权证的法定拥有人,可在这一时期内享受购房后起算的个人所得税抵扣。这项政策也确实起到了积极作用:1997年上海的住宅销售面积是617万平方米,1998年就达到1057万平方米。
另外,在国外,大多数国家征收个税前都有很多可抵扣项,其中就包括购房贷款利息。
不靠谱?
不过,银库金融副总裁齐俊杰例数了房贷利息抵个税的5个不靠谱之处:
第一个原因是,利益分割,个人所得税大部分是归中央的,而卖地收入归地方,中央会不会为了地方的收入,而舍弃自己的利益,这个有待观察。
第二个原因,目前房地产的库存很大,产能过剩非常严重,金融风险已经显露。那么这个时候用抵消税收的方法,鼓励大家贷款买房,这就是要把银行拉到这个漩涡的中间,银行坏账的风险被无限度的放大。
第三个原因,怎么执行?现在的个税都是代扣代缴,这样公司做账方便,难不成还要各公司去统计房贷人数?又或者用退税的手段,国家逐一的返现金到你们的账户?难度都是很大!而这中间涉及太多的利益链条,也滋生了大量的腐败机会。
第四个原因,这涉及的是个税改革。是个巨大的工程。不会一蹴而就,且来来回回的讨论呢!房产税讨论这么久,连个影子都没有,别提个税了。中央的收入来源全指望所得税了!所以不会轻易让步。
第五个原因,这事已经不新鲜了,之前也传过。但从未落实。可见各方争议很大,利益纠葛不小。
综合来看,别指望太大。地方的问题,没道理中央从自己的腰包里掏钱买单。更何况,地方的救楼市的招还没用,远不到这一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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