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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起!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开始!(附督查分组情况)

发布时间:2017-05-02 17:43:58来源:布谷资讯编辑: lvyupei
内容简介: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记者了解到,近日,国家发展改革委发布了《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部际联席会议办公室关于印发取缔“地条钢”专项工作方案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

《通知》要求,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的时间安排在5月2日至5月25日(具体督查时间由牵头部门与督查地区自行协商确定)。

取缔“地条钢”专项督查分组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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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确保2017年6月底之前全面取缔“地条钢”,23个部际联席会议制定了相关督查方案。

具体内容和要求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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督查重点

1.取缔“地条钢”产能的工作部署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区打击“地条钢”非法生产行为的工作组织情况,是否存在政策落实不到位、职责分工不清晰、监督问责不到位等问题。

2.“地条钢”产能摸底排查工作落实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按要求完成全面摸底排查,是否设立打击“地条钢”举报电话,是否对举报的“地条钢”企业进行现场核查,是否按要求上报排查结果及处理意见,是否存在瞒报漏报情况。

3.“地条钢”处置工作进展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已经按照“四个彻底”的要求,对排查发现的“地条钢”生产企业进行清理,即彻底拆除中(工)频炉主体设备、彻底拆除变压器、彻底切割除尘罩、彻底拆除操作平台及轨道,是否存在“以停代关”的情况,是否存在假借铸造等名义逃避取缔的行为;没有拆除到位的企业,是否已经采取断水、断电,封存设备等停产措施,是否制定了明确的处置计划;对中频炉设备流向监管是否到位,是否存在“地条钢”生产企业死灰复燃或异地转移情况。

4.是否存在违规新建产能的情况重点督查各地区是否存在拆除中(工)频炉后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等冶炼装备情况,是否存在将中频炉产能作为置换产能的情况。

督查对象

已上报存在“地条钢”企业的29个省(区、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督查要求

《通知》要求,若此次督查发现存在上报“地条钢”清单之外的“地条钢”企业、在产“地条钢”企业、违规新上电弧炉或转炉冶炼设备、组织实施严重滞后于处置计划进度等问题,部际联席会议将在全国范围内进行通报批评;情节严重的,上报国务院。

责任编辑:lvyupei  微信号:lyp72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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