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钢煤产能过剩行业用地审批遭“冷冻”

发布时间:2016-09-07 09:28:53来源:华夏时报编辑: lvyupei
内容简介: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眼看快要进入最后一个一季度,但去产能任务却依然严峻,国家相关部门也开始全面加码。近日,国土资源部下发《关于落实国家产业政策做好建设项目用地审查有关问题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通知》明确,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预审与审查,对不符合条件的一律不予办理。

与此同时,为推动国家化解钢铁煤炭行业过剩产能、国家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10个督查组也开始对不同地区、单位展开专项督查,将重点督查去产能有关政策的贯彻落实情况、任务分解和进度落实情况、产能实际退出情况、奖补资金筹措使用情况、职工安置情况等八个方面的内容。

控制用地源头

据国土资源部称,严格产能过剩行业项目用地审批,是为了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化解钢铁、煤炭、石化行业过剩产能和促进煤电有序发展的决策部署,坚决遏制过剩产能行业用地,加大稳增长建设项目用地保障力度,

对于新增产能,国土资源部的态度是用地零审批。

《通知》要求,在用地预审方面,对于新增产能的钢铁、煤炭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对于尿素、磷铵、电石、烧碱、聚氯乙烯、纯碱、黄磷等过剩行业新增产能以及未纳入《石化产业规划布局方案》的新建炼化项目,一律不再受理用地预审。

除了新建项目,对于产能过剩的相关省份的缓核和缓建项目,国土资源部也不在受理用地申请。

《通知》要求,对于煤电项目,2012年及以前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未核准应予取消的,不再受理用地预审;2012年以后纳入国家电力发展规划但属于黑龙江、山东、山西、内蒙古、江苏、安徽、福建、湖北、河南、宁夏、甘肃、广东、云南等13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核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及国家确定的示范项目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预审。

在用地审批方面,《通知》提出,对于已核准钢铁、煤炭、石化项目,项目所在地省级人民政府尚未公布已经实行等量或减量置换、完成淘汰落后产能和化解过剩产能任务的,不再受理建设项目用地申请;对于煤电项目,按照合理安排已核准项目施工建设时序的要求,黑龙江、辽宁、山东、山西、内蒙古、陕西、宁夏、甘肃、湖北、河南、江苏、广东、广西、贵州、云南等15个电力盈余省份应予缓建的,2017年以前(含2017年)除民生热电外,不再受理自用煤电项目用地申请。革命老区和集中连片贫困地区煤电项目不在上述限制范围内。

督查组亲自督战

除了国土资源部开始死控源头,国务院还派驻10个督查组奔赴重点区域督战。

数据显示,截至7月底,全国钢铁行业退出产能2126万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4500万吨的47%;煤炭行业退出产能9500多万吨,完成全年目标任务量2.5亿吨的38%,部分地区已经完成全年任务,但也有一些地区进展缓慢。

据不完全统计,除内蒙古、贵州外,督查组已经相继赴河北、四川、甘肃、青海、宁夏、河南、山东、广东对去产能各项目标任务进行督查,提出"确保11月底前完成今年任务的基础上,争取早压、多压一部分产能"等要求。

据记者了解,针对煤炭行业去产能最重要的省份山西,国家发改委副主任林念修近日率领督查组,对山西钢铁煤炭行业化解过剩产能进展情况进行督查。督查组在太原召开了山西省化解钢铁煤炭过剩产能督查工作座谈会。

林念修表示,一方面,山西钢铁、煤炭产能和去产能任务均位居全国前列,山西去产能工作事关全局,对全国去产能工作举足轻重。山西工作进度还需加快、力度还需加大,要确保完成今年去产能任务,力争超额完成。另一方面,山西经济偏重资源型,要在化解过剩产能的同时,在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方面探索新路径,围绕推进钢铁煤炭行业做优做强等不断总结新经验。

业内专家认为,本身最后一个季度去产能压力就比较大,而近期钢价和煤价均逆势上涨,不少企业伺机复产,又给去产能蒙上一层阴影,这也是政府部门集体出动的重要原因。

责任编辑:吕煜培  029-836238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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